关于暂定长治高铁南站东站站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通知概述
为规范长治高铁南站东站站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暂定长治高铁南站东站站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收费标准
- 收费原则 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计时或计次收费。
- 收费时段 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时段为每日8:00至22:00,其余时段免费。
- 收费标准
车型 | 停放时间 | 收费标准(元/小时) | 备注 |
---|---|---|---|
小型车 | 1小时内 | 5 | 超过1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 |
中型车 | 1小时内 | 8 | 超过1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5元 |
大型车 | 1小时内 | 10 | 超过1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7元 |
-
优惠政策
- 残疾人代步车辆凭残疾证免费停放;
- 新能源汽车享受每小时2元的优惠价格;
- 长期停放车辆(连续停放超过30天)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收费。
三、服务内容
- 提供安全、便利的停车场设施,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 提供24小时监控服务,确保车辆安全;
- 提供规范的收费服务,确保收费行为合法合规;
- 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等,方便旅客出行。
四、投诉渠道
如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存在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
- 拨打长治市交通局投诉电话:XXX-XXXX-XXXX;
- 前往长治市交通局投诉窗口进行投诉;
- 通过长治市交通局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投诉。
五、注意事项
- 停车场经营者应公示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投诉渠道等信息;
- 停车场经营者应确保停车场设施完好、安全,如因设施损坏造成车辆损坏,应承担相应责任;
- 停车场经营者应提供规范的收费服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
- 停车场经营者应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确保旅客出行方便。
六、附则
-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 本通知由长治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感谢您对长治高铁南站东站站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支持和配合,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您的出行安全和便利。
目录
一、通知概述
二、收费标准
三、服务内容
四、投诉渠道
五、注意事项
六、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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